更新日期:2008/11/09 16:00 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在餐廳吃飯,跟老闆討菸灰缸,違法啦!菸害防制法在明年1月11日上路,不論是在室內公眾場所抽菸,或是業者提供菸灰缸、打火機等器具,都已經觸法,將處罰1萬到5萬元,還可以連續罰。

公司開會時抽菸,違法!大樓樓梯間抽菸,違法!躲在公司廁所抽菸,違法!餐廳提供菸灰缸,違法!搭計程車時抽菸,違法!公司內設吸菸室供癮君子抽菸,也違法!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說,菸害防制法新法即將上路,影響重大,但是很多民眾都不清楚新法內容。未來在室內公眾場所完全禁菸,違反者將被處以1萬元罰款。

 面對喜歡「飯後一根菸,快樂似神仙」的癮君子,餐廳業者也要小心了。新法上路後,業者若沒有張貼禁菸標誌,或是提供菸灰缸、打火機等抽菸工具,會被處罰5萬元。

 董氏基金會菸害申訴諮詢委員、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游開雄指出,未來禁菸場所包括,學校、醫院、公務機關、金融機構、車站、公共運輸工具、餐廳、商場等,都必須在所有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

 而對於公然違法吸菸者,不需要勸阻,可以直接開罰,最高可罰1萬元;業者若沒有張貼禁菸標示,最高可罰5萬元,限期未改善者,還可連續處罰。

 林清麗說,現在數位相機、照相手機普遍,民眾檢舉時,不妨在不驚擾癮君子的情況下,拍下照片,就可以向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訴。

(如果這個法案是那麼的光明正大又合理,是為了全民的健康和保護全民『拒煙』的權力,為什麼要在不驚擾癮君子的情況下拍下照片,提出申訴?怕挨打嗎?如果是我,我怕!但這樣的行為和密報有什麼兩樣?如果台灣真的如此民主,需要用密報的方式來『取締』抽煙這件事嗎?

董氏基金會菸害申訴諮詢召集人、前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表示,新法上路後,在辦公室遭到菸害的人,也可以向董氏基金會提出申訴,詳細告知遭受菸害情況、時間、地點,基金會將可代為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

 

癮君子被逐出室外,而菸捐提高10元至20元的法案,也在立法院審議,癮君子們叫苦連天。衛生署副署長鄭守夏呼籲,嫌抽菸麻煩、又昂貴,那就戒菸吧,新法不僅是為了保障不抽菸的人,更是為了鼓勵吸菸者儘快戒菸。

 

 

餐廳提供菸灰缸 重罰5萬!

我不抽煙,對煙味過敏,只要處在有煙味的環境常常不停咳嗽, 但這個法令我個人認為有剝奪人權的嫌疑。

一個民主國家,理應提供給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空間,可以提倡禁煙的環境,可以增加無煙空間,但是這個法案的訂定,讓我誤以為

台灣,進入了一個新的戒嚴時期,這個時期,有點接近共產黨當年利用『密報』剷除異議份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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