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則留言是這樣寫的

認同妳大部份所言

不過
妳對
美國公民
綠卡
B1 / B2 簽證
好像不是很清楚

當初謝長廷競選總統時斷言馬英九是美國人

蔡同榮在媒體說當時他剪掉綠卡 ( 放棄綠卡說法 )
李遠哲說他擔任公職前到第三地在香港美國大使館宣告放棄美國籍 ( 放棄美國公民說法 )

弄清楚事實與真相再指責他人比較能獲得不是以政黨立場考量投票者的認同

馬英九就任台北市時期被起訴的特支費最後判決法官是雙重標準選擇性判刑

前總統他兒子婚前在認識他現任太太前就以公務車讓他太太開回去這件小事看得出端倪 ( 此事非關金錢處理 )

何以見得沒有人將所有的事放在天枰上等而觀之
2004陳水扁的關鍵非黑金問題( 就是運用這個策略 + 當時執政者對921地震處理引起民間反感 + 國民黨內部權力鬥爭 )而是他消費者228事件罹難者家屬競選連任而獲得政治利益
至於妳提出的李登輝執政時造成的黑金問題在2000總統選舉陳水扁就是以這為口號 + 宋楚渝楚興票案 當選
有一支范可欽當時拍的廣告如今對照很諷刺 )

妳覺得我有為誰辯護嗎
貪官污力在大陸被處死刑的案例比比皆是
相對於台灣的刑法
就這點而言
還真是寬容
頂多是有期徒刑

雖然我沒捐過任何一毛政治獻金
2004 卻投下每個人手中神聖一票給陳水扁
對他們一家不講清楚說明白沒擔當的態度超越我憤怒的臨界點
2008 轉而投給馬英九 ( AIT 在我大三時審核給我的就是 B1 / B2 簽證入出美國 )

我和馬英九沒有私交
並不了解他真正為人
我對他沒有惡感
談不上喜歡欣賞
我也不是討厭陳水扁
因失望產生不滿

生活
少一點期望
平常心看待
過日子就不會太辛苦


抱歉,雖然這樣說沒什麼禮貌,但我其實一點也不在乎您認不認同!!
這本來就是個人觀感,認同與否完全是個人本位。

我對美國公民綠卡B1 / B2 簽證確實不清楚,
但問題是不是美國公民的人有幾個人真的很清楚?
又美國人就是美國人,Sheena小姐(我猜是小姐,因為第一個留言討論了蔣友柏帥不帥)所謂放棄美國籍的說法,我確實不懂。
也就是說Sheena小姐的意思是,上述所提到的每個人現在都還是美國公民?
如果這是確定的事實,那Sheena小姐的意思是馬英九這位台灣總統具有美國籍?所以有很多人不介意外國人總統還是其他? (我確定我很介意)
在我有限的認知裡,幾乎沒有任何國家會容許自己國家的總統具有他國國籍。

我不確定Sheena小姐有沒有了解我在上一個回覆裡面要表達的真正意義,
老實說,我從來不知道謝長廷說過馬英九是美國人!

基本上我本來就不是個守著電視守著媒體的人。

上一則留言您特別提到陳水扁會當選的原因是因為黑金,
用一個最簡單的思考邏輯來看待,國民長執政超過五十年,終於在民主演進的過程裡人民開始覺醒,開始思考,如果陳水扁就單純的因為"黑金"打贏這場選戰,也太小看台灣人了吧!?!!我上一則特別提到黑金,是因為Sheena小姐提到非法政治獻金。

我不知道我需要弄清楚的事實是哪一點?
但我知道中華民國的總統不應該具有美國籍。

再者我只知道我參與過台灣民主的過程中,
2004年,我並沒有去投票,因為我不知道要投給誰,
2008年我更不知道要投給哪位。
我也不確定過去的十幾年來Sheena小姐對台灣民主的參與程度是多少,
不過這對我來說其實並不重要,我要強調的是每個人有其歷史和成長背景,
對事情的看法和角度本來就不一樣,Sheena小姐如果沒有特別為誰辯護,
你為什麼要特別把陳致中拿出來跟蔣友柏比較?!
我不覺得我在那段留言裡面,有挑釁的意味,也不覺得自己特別想強調誰好誰壞,
很單純的看法跟想法,我幾乎沒有忘記小時候蔣家享有的特權,即便到了現在。

台灣民主演進的過程,從1994年才開始踏進民主,黑金問題不是李登輝執政的時候造成的,是長期執政者的歷史病症,
有些人很奇怪什麼不學好,殺人放火的事情到是學得很快,陳水扁就是其一,

又國民黨、民進黨哪一個不是在消費228,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不太愛聽到關於228的事,
228事件神聖的事情,是一個歷史悲劇,歷史的過程裡誰錯了誰對了,歷史自有公斷。

我聽到多少人告訴我2004年他投給陳阿扁,2008年他毫不猶豫的投給馬英九,

But, so what?

這句話的重點是什麼? 對我來說這句話強調的是"這就是民主",
本來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而且是"用自己的標準"。

我從來不相信人能夠有多中立,所謂的中立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場上覺得問心無愧而已,
充其量可以說"我有再用腦筋思考,我可以判斷是非。"
但這些是非的架構也是建立在"自己的標準"之下,
所以對立的雙方始終有一套自己的說詞,然後自己覺得很合理,覺得對方無理取鬧鬼打牆,

PS~這時候我就想到平行線了,沒有交集的兩造人馬不知道為了什麼一直吵個沒完。

 
廣告這種東西看過就算了,沒看過不可惜,
從小到大我喜歡看廣告的原因是"創新和感動"其他的對我來說都可以略過,
也就是說,我從來沒看過2000年范可欽幫阿扁做的廣告,

從我的角度看待陳家犯的錯誤,最大的敗筆和智障之處就是他們搞錯了自己的身分和立場,
我幾乎可以理解,他們對於自己做錯的事情為什麼不願意認錯,

因為"以前都這樣呀!為什麼我們不可以?!"
忘了自己身處的時代,忘了自己怎麼當上總統的,忘了自己的所作所為跟過去那些王八蛋有什麼不一樣,自己成了一個更大的笑話跟龜兒子。
但是Sheena小姐不要忘了,大陸那些被執行死刑的貪官的處境跟現在的台灣不一樣,
有哪個民主國家會因為貪污判人死刑,Sheena小姐舉的例子怪怪的,
如果不是Sheena小姐一直強調投票,我大概會以為Sheena小姐是中國人。

台灣有一大群人當初一步一腳印的推動台灣民主,即使那些人很多變質了,也從來不能否定他們在台灣民主曾經做過的貢獻。
大陸有那麼多貪官被幹掉,卻還是一天到晚有人收賄又是因為什麼,台商在哪裡即使是郭台銘那樣國際知名又手段強烈的老狐狸,Sheena小姐可能也都要問問他到底用了多少方式疏通關係。

提到政治獻金,Sheena小姐這話說起來好笑,我也沒捐過!!!!
政治這種東西看久了覺得噁心,又不能都不管,不管自己的祖國被賣掉都不知道為什麼。
我跟現任的政治人物也都沒有私交,頂多能說在還不是政治人物的時候有一兩個曾經有過幾面之緣,
這些立場上我們兩人並沒有牴觸!!!

我好像真的說太多了!!!
但最後我還是要講,Sheena小姐說~ 對他們一家不講清楚說明白沒擔當的態度超越我憤怒的臨界點,2008 轉而投給馬英九。
看到這句話我很擔心,
現在的總統不是只有錢,很多事情都說不清楚講不明白還常常說"我看電視才知道",千萬不要憤怒到破表,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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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ivili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