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寫了關於女學生拾金並未不昧的女學生「拾金不昧?搞錯重點的道德家們。」

說起來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去看待這件事情?

道德上和一般人的情感上,我們理當同情弱者,
是的!當下看到新聞的時候人們會感慨的以為,世風日下呀!!
一個自稱法律系畢業的女學生,如此刁難一位家境清困的母親,一點同情心也沒有。

我承認~我也是。我是個過度鄉愿而且容易受到感動的人。

但是回過頭看待這件事情,女學生錯了嗎?

報紙上的說法很多種,學校的聲明、水果報的兩篇報導,
誠如SEAN所說的一樣,當我們撇開情感上的依據,學生的行為與態度是違背了當初我們對『好孩子和好人』的設定標準,

道德這件事情存在於人心,如果你沒有那個心,道德兩個字所附與的意義和架構本質上是不存在的,
要批評的只是女學生的心態,這個道德的判斷標準和依法有源的民法依據比較起來何者為大?

我們根本可以從法官判定幼童性侵害及對性騷擾的認定上來做解釋,
根據法律走,社會大眾觀感上完全無法認同,但根據法律走,說起來理直氣壯。

只要行為的當事人對輿論和外界的指責並未感到不快或異常,他們大可安安穩穩的過日子,
而那些所謂的指控和謾罵及加諸的道德壓力,一點也不會對他們造成任何傷害。
或許他們心裡面也可以這麼嘲笑著,「那是你們的政府立的法,要怪去怪你們政府呀!」
然後自信而大步的昂首向前。

然而回歸到事件的另一個本質,女學生是接受什麼樣的教養,一般大家都會問,為什麼學校沒有教會她仁慈、良善、感同身受?
我要問的卻是,該如何教養,才可以把一個孩子教養成把自己放在世界頂端的觀念?!

這個社會環境需要的到底是同情心,還是應該人人像女學生那樣的具被健全的法律常識,時時刻刻保護自己,為自己謀取福利?
我們不斷抱怨著健保、國民年金、勞保的漲幅,卻默默也忍受著軍教不需繳納所的稅,
我們不斷埋怨節節攀升的物價,卻無聲無息的忍受沒有成長反而減退的薪水,
那些不斷幹譙著沒看見他們努力的七八九年幾生,卻默許自己在職場上打混摸魚還洋洋得意,

這些是誰造成的?不才是這個事件應該反思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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