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搞不清楚現在的法律,事實上我懷疑這些人都已經失去了平等看待事情的能力,
最近幾則關於性騷擾的判定,都讓我覺得女人當自強,法官是混蛋!

拍女學生大腿 講師逃過性騷擾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致理技術學院講師熊一鳴在電腦打字課中觸摸女學生肢體,被學校認定為性騷擾,予以五年內不能升等晉薪、接受心理諮商十小時等處分;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熊的行為並無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撤銷對熊的不利處分。

熊一鳴說,他並未刻意撫摸學生肩膀、背部、大腿的行為,而是在糾正同學打字姿勢及態度,不分男女生。

熊一鳴解釋,有的學生上課時上網玩遊戲,他制止不聽,因而拍打同學頭部;又有的學生不聽講課,他才罵「死人頭」;也有學生打字手勢不正確,他才以拍打學生背部或腿部的方式提醒學生。

學校經學生申訴,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熊的行為屬不當的身體接觸,也有抓住女學生雙手打字,撫摸女學生肩、臂、肘,甚至碰觸大腿的行為,否則同學無須蓄意誣陷。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熊已構成性騷擾,前年十一月提出懲處措施,如五年內不得升等敘薪、須接受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課程八小時、應接受改進教學相關課程八小時,及心理諮商十小時等。

教評會維持相同的決議,還要熊一鳴至少修習教育心理課程二學分,在相關課程完成前不排課,也不讓熊擔任行政業務。

熊一鳴受重懲,申訴不成,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致理學院的判斷顯然不當,撤銷學校對熊的處分。

合議庭認為,熊如要性騷擾,豈有在教室五十多名學生的眾目睽睽下,對男女學生為之?從卷內資料來看,本案屬教學方式、態度是否妥當的問題,不構成性騷擾。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結果不禁讓我產生強烈的疑問,
撇開這個教師是否真的有性騷擾的意圖和行為,或者真的只是教學行為的一種表現,
熊一鳴說,他並未刻意撫摸學生肩膀、背部、大腿的行為,而是在糾正同學打字姿勢及態度,不分男女生。 

且不論觸摸的行為的正當性與否,不管男性身分為何,撫摸女學生大腿就難以說服我他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糾正打電腦的姿勢為什麼需要觸摸到大腿?

合議庭認為,熊如要性騷擾,豈有在教室五十多名學生的眾目睽睽下,對男女學生為之?
試問,在眾目睽睽之下的行為就不能算是性騷擾,那麼在公共場所觸摸女性者,皆不可稱之為性騷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eciviliz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