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r 11 Sat 200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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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見鬼】赫本頭
- Apr 05 Sun 2009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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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唸】吶喊吧!春天~
阿作說過他們參加春吶的那幾年,在墾丁的沙灘上跟著音樂搖擺,歡樂,喝酒,做愛,最後~直接在沙灘上倒頭大睡,這樣骯骯髒髒的度過幾天,
這幾年,春吶的名氣愈來愈響亮,但風評似乎愈來愈差,
- Mar 26 Thu 2009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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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雪月】第三者?
這是一個很無聊的標題,其實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
但是我很受不了所謂女性主義者的言論,高金素梅的行為到底是男人的錯還是女人的,
是高金素梅的錯還是高金素梅愛上的那個男人的錯,
這種男男女女愛恨情仇的事情由古自今人都一樣,
先被罵的一定是女人,管她是良家婦女還是風塵妓女。
問題是,很多時候不能單看『一件事』,如果僅一這一次的事件來看,
我會說,高金素梅很慘呀!愛到卡好死,真的超可悲的,怎麼會誰不好愛,偏偏愛上有婦之夫。
那個有婦之夫跟他媽的賤男人又混蛋,有老婆了還跟人家搞三捻七,下輩子被閹去當公公。
(但這時候我又不得不說,我真的見過,某身為第三者的女性友人扶正,後來跟這個該被閹去當公公的死混蛋幸福美滿又快樂,雖然說我度爛了這個男人很久,私底下都叫他死渾球,還找律師朋友幫忙先定下離婚條款。)
可是高金素梅的狀況不是單一事件,到目前為止,打從她當藝人到政客,
十之八九的桃色新聞,是跟別人有婚姻關係的男人,
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句話應該不用多做解釋,
這些禁不起誘惑的男人遇到這個別人的男人都比較好的女人,
事情發生的機率高了,我不認為這可以單純只從『華人世界對男女關係這個問題,向來對女人比較嚴苛』來解釋,
發生外遇事件,人家離不離婚,和高金有沒有介入根本沒有直接的關係,
如果有婚姻關係的兩人,因為第三人介入而離婚,
不管後來有沒有跟第三人發生婚姻關係,這第三人都難辭其咎,
為什麼這個人不是第三者?
有人會說就算沒有高金,這男人還是會勾搭上別的女人,但是碰巧高金『每次』都愛上別人的男人?
我不是說了嗎?一個巴掌拍不響不是?
當這男人又賤又機車,沒骨氣又有種搞外遇,女人也要面子,
總不是老公在外面跟人家有一腿,還得站在媒體前面一哭二鬧三上吊吧!
事情結束了,老娘該秋後算帳,一句話~離婚!!
說不定人家的情況是『搞清楚,是我了結掉你,不是我被你甩掉。』
(我想這也不是沒有可能的吧!)
一直有已婚男人愛上她,她不也一直愛上已婚男人?
但為什麼?一個女人這輩子沒什麼可以選的,都得選別人的男人?
長這麼大高金每次的緋聞,到底有幾個是沒結婚的,誰告訴我一下?!
雖然我認為愛情沒有道理,但別人的婚姻要結束,絕對不可以是結束在我的手上,不是嗎?
第一次愛上人夫,是對方的錯;第二次愛上人夫,自己應該要想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第三次愛上人夫,別人會覺得妳是蓄意的;第四次愛上人夫,我懷疑這是慣性。
第一次發生,有可能男人用了他慣用的伎倆,『我跟老婆婚姻不幸福,我跟她個性不合,她如何不好如何差,我跟她之間沒有話題也沒有愛情.....』
第二次發生,這個男人可能用說,『我跟我老婆正在談離婚,快辦妥了!我真的很愛妳,如果我早點遇到妳,我就不會娶她了!』
第三次發生,男人大概會說,『當時年紀太小,我們都太年輕,而她懷孕了!』
第四次發生,我很懷疑經歷了這個多次已婚的男人,一個正常的女人不會清醒的看待「已經有婚姻關係的男人」這個問題。
介入別人婚姻關係之恨,不論最後的結局是什麼(有沒有嫁娶),他(她)都已經導致對方的婚姻關係結束,為何不算拆散家庭?
第三者是什麼?應該男女皆同,高金都已經是兩人關係之間的第三人了!哪裡不算第三者?
(如果高金的立場,無法用第三者這個名稱來成立,沒有婚姻關係的兩個人,就沒有所謂的批腿!只要沒有被扶正或是沒有打算被扶正的,都不算外遇或是小老婆?)
女人介入人家婚姻,那些愛上其他女人的男人當然是現代陳世美!
(題外話,但是奇怪如邱毅,他愛上老婆以外的女人,是他的水仙性格,別人愛上老婆以外的女人,就是陳世美。)
他們在政壇上,都有好老婆,在當下第一時間相挺,
這些夫妻之間的情誼,算是義氣相挺了!
不合理!當然不合理,為什麼他回家去就該原諒他?
就是因為不原諒所以離婚,這樣算不算中肯?女人不一定每次都是很卑微的角色。
要說不跟她出軌,早晚也會跟別人出軌,只是她剛好是名人,這種論調我更不認為合理,
我被已婚的男人追求過,我也頗為喜歡這個男人,但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則是,
『介入別人婚姻會遭天譴!』
『人家要離婚、分居還是怎樣,都沒關係,總之要是他真的要離婚,也絕對不是因為我。』
所以,如果她不是名人,她的所作所為大家就應該更包容,更合理?
(意思是,如果事情發生在你身上,萬一是你老公,你會這樣解釋?)
高金之所以被人詬病,絕對不是『反正婚姻出了問題都是女人的錯,哪怕是個跟原配素不相識的女人』
而是,從她成為名人開始,這些例子在她身上比比皆是,
『明明"男人出軌甩了原配"這種行為就是陳世美,卻把錯都怪到女人頭上』
這句話的問題出在哪裡?只是單純的把事情怪到高金素梅身上?我真的真的不認為是這樣,
每一次高金搞這種桃色風暴(尤其是她當上政客之後),都是一樣,
介入別人婚姻的單身女政客,遇上已婚的政客男人。
- Mar 24 Tue 200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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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見鬼】范蘭欽和郭冠英(連結更新版)
週末心血來潮,上網亂逛一通,上去幾個很久沒進去的blog,
也不知怎麼的突然想起阿怪這個怪喀,最近blog裡面寫什麼新東西,
- Mar 23 Mon 20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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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座車後輪意外爆胎 馬:處變不驚
- Mar 22 Sun 200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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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雪月】政治酬庸
- Mar 15 Sun 200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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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曾雅妮公開信後
- Mar 12 Thu 2009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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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唸】殺很大
- Feb 06 Fri 2009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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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唸】馬英九的救命恩人
問一個問題
陳阿扁 貪污幾百億嗎
Sean Woo 說:
沒有吧
哪來的幾百億啊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我只是確定一下
你也知道我不看新聞
Sean Woo 說:
老實說問我也不大準
因為我陳水扁的新聞也看不多
通常只看標題
而且看了就忘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但是通常都會把貪污的金額寫在標題上不是
Sean Woo 說:
問題是我記不得啊~~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幾十億跟幾百億 清楚的落差
Sean Woo 說:
總之 我完全放棄陳水扁這一塊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你版上的還滿喜歡拿陳水扁來幫馬英九忙得
Sean Woo 說:
沒辦法他們從上到下都用這招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其實我只是想用最單純的方式反制複製貼上的行為罷了
一事歸一事
幹嘛信口開河只是為了保全自以為是的正義
陳水扁 貪就 貪,為什麼我支持台獨就一定支持陳水扁?
很愛拿陳水扁來當作馬英九無能又昏庸的藉口
Sean Woo 說:
他們就是用這種打爛仗的方式
罵馬英九無能
就要扯一下陳水扁貪污
罵國民黨自肥
也扯陳水扁貪污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但是認真講起來,也算是可憐
除了拿陳水扁貪污來當藉口以外
馬英九的團對至今,沒 任何可以拿出來嘉許或炫耀的
這還滿悲慘的
馬市長在台北市唯一的政績,廢了
Sean Woo 說:
我才不同情他勒
愚蠢的團隊
decivilize。去去武器走 Expelliarmus!! 說:
我果然比較善良
Sean Woo 說 (上午 12:48):
該拿的
該自肥的
他們都沒有少拿
完全沒有值得同情的點
- Feb 02 Mon 20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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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唸】台灣、中華民國、藍綠、獨統
住在台灣,拿著中華民國護照的這群人,就算我一直認為紅衫軍包圍總統府造成整個台北陷入混亂中,
我仍堅信,不管藍綠大家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來愛台灣,
只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考方式,自己認定的正義和堅持,
表現的方法雖然各有不同,但他們都是出自於愛這片土地所產生的行為,
- Jan 18 Sun 2009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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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哪裡來騙人的消費卷意義?!
發放消費卷之前,我收到一封信,標題是「了解消費券的意義VS務必用消費券購買國貨!!」
奇怪的是這封信的內容,有很多陷阱,這些陷阱就像陳水扁2000年套用公式就可以計算出來的『作票』一樣,
這種內容根本就是拿來騙不懂事的小孩子。
以下內容都建立在超甲級貧戶,身上連半毛錢都沒有的基礎之上,
看起來合理,實際上除了狗屁不通我還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了解消費券的意義VS務必用消費券購買國貨!!
經濟學上有所謂的「儲蓄的矛盾」,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阱。 每個人都強調儲蓄,整體消費減少;消費減少,生產跟著減少,生產減少,導致所得減少,所得減少讓人人視「保留現金」(安全感)很重要,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於是消費又更減少,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循環)之中。 因此創造「現金的流動」乃振興經濟之必要。 看看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三個窮漢──理髮師、裁縫師及修鞋匠,因為沒錢,所以均不消費,狀況如下:
假設一般的消費收費如下:
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給了他100元,於是── 理髮師→用50元修鞋,50元補衣。 裁縫師→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 修鞋匠→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 裁縫師→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
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合計100元)再還給朋友。 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每個人都"bling-bling"。
這就是現金流動創造出的價值。 (咦?政府發消費券沒要我們還啊?當我們所得增加,繳的稅也增加了啊!最後還是收得回去啊!) 執政黨提出消費券救經濟,將了在野黨一軍,總不好擋「民」財路,投反對票吧!到時候被冠上「再怎麼野蠻也不能……」的廣告可不好看,於是在野黨提出了更大的紅包── 直接發現金,省下消費券印刷等製作成本,可以從3600元提高發放到3800多元。 看出問題了嗎? 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 如果大家拿到了現金都存起來,豈不又掉入「儲蓄的矛盾」、「貧窮的陷阱」之中?沒有儲蓄價值的消費券才能創造現金的流動啊! 請您用3600消費券購買國貨,一起來幫忙振興台灣的經濟! 例如:家電 鍋具 3C產品 衣服 ,因為這些產品可將您的3600消費券發揮3~5倍效果. 當您購買一件台灣製造產品3600元, (1) 店家可能賺600元,另外3000元向國內大盤商進貨, (2) 大盤商可能賺300元, 再用2700元向國內工廠下單, (3) 工廠可能賺500元後,再利用2200元向國內材料商購買材料生產商品, (4) 材料商賺200元後,又向國內原料生產商下單購買原料2000元, (5) 原料生產商賺300元後, 再向國外原物料廠買進原始物料1700元後 回國內加工分包原料出貨. (自己看看最近的新聞,不是只有台灣可以使用消費卷,包括香港和中國都在爭食這個消費卷的市場,消費卷對台灣振興經濟的效果到底有多少?
政府規定使用消費券可到九月份,時間還是太長,3600消費券方案是促進消費並不是救濟,是要在目前如一池死水的國內市場 ,投下一顆金錢巨石好掀起需求波浪,讓國內市場產生經濟流動,如果時間拖太長就像分批投下小石頭效果將大打折扣. (自己看看最近的新聞,不是只有台灣可以使用消費卷,包括香港和中國都在爭食這個消費卷的市場,消費卷對台灣振興經濟的效果到底有多少?) 希望您能認同,如果承蒙認同,希望借助您的人脈將這一封信, 廣加發送,團結力量大!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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