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覺得馬英九很帥嗎?
...................
難道你不覺得陳水扁又矮又醜又貪汙很生氣嗎?
...................
你是真的沒感覺還是你腦殘了?
一、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沒辦法回答你!
二、針對腦殘這件事,就算馬英九比陳水扁帥,我也不認為馬英九會比較清廉,如果因為某一個人比另外一個人帥而支持他,那個支持者比較腦殘。
三、基本上問這個問題的人絕對是雞腦。

致理技術學院講師熊一鳴在電腦打字課中觸摸女學生肢體,被學校認定為性騷擾,予以五年內不能升等晉薪、接受心理諮商十小時等處分;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熊的行為並無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撤銷對熊的不利處分。
熊一鳴說,他並未刻意撫摸學生肩膀、背部、大腿的行為,而是在糾正同學打字姿勢及態度,不分男女生。
熊一鳴解釋,有的學生上課時上網玩遊戲,他制止不聽,因而拍打同學頭部;又有的學生不聽講課,他才罵「死人頭」;也有學生打字手勢不正確,他才以拍打學生背部或腿部的方式提醒學生。
學校經學生申訴,組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認定熊的行為屬不當的身體接觸,也有抓住女學生雙手打字,撫摸女學生肩、臂、肘,甚至碰觸大腿的行為,否則同學無須蓄意誣陷。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熊已構成性騷擾,前年十一月提出懲處措施,如五年內不得升等敘薪、須接受性別平等相關教育課程八小時、應接受改進教學相關課程八小時,及心理諮商十小時等。
教評會維持相同的決議,還要熊一鳴至少修習教育心理課程二學分,在相關課程完成前不排課,也不讓熊擔任行政業務。
熊一鳴受重懲,申訴不成,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致理學院的判斷顯然不當,撤銷學校對熊的處分。
合議庭認為,熊如要性騷擾,豈有在教室五十多名學生的眾目睽睽下,對男女學生為之?從卷內資料來看,本案屬教學方式、態度是否妥當的問題,不構成性騷擾。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結果不禁讓我產生強烈的疑問,
撇開這個教師是否真的有性騷擾的意圖和行為,或者真的只是教學行為的一種表現,
熊一鳴說,他並未刻意撫摸學生肩膀、背部、大腿的行為,而是在糾正同學打字姿勢及態度,不分男女生。
且不論觸摸的行為的正當性與否,不管男性身分為何,撫摸女學生大腿就難以說服我他的正當性和合理性,
糾正打電腦的姿勢為什麼需要觸摸到大腿?
合議庭認為,熊如要性騷擾,豈有在教室五十多名學生的眾目睽睽下,對男女學生為之?
試問,在眾目睽睽之下的行為就不能算是性騷擾,那麼在公共場所觸摸女性者,皆不可稱之為性騷擾?
你知道你在你所謂智障網誌裡面留的隻字片語,
如果我不爽,我都可以告你公然侮辱嗎?
希望你有足夠的智慧,解決問題!
公然侮辱罪的法律追溯期半年
事實上,我非常不爽!但仔細看看
這個版的智障頭家在尚爺的天空城邦說批評黃金甲是『浪費時間』
這倒是一個很奇妙的狀態,尚爺跟我十幾年的老友,就算不完全認同他的每一個說法,
但單單就看電影這件事,幾乎每次必定會為了不想浪費錢,先諮詢一下,
黃金甲這部片子,從一開始我的觀點和角度幾乎跟尚爺站在同一個立場,
這下子可好了,小子不讀書,做是不認真,看見影子就說人家生了個兒子,
沒有認真觀看別人的留言,人家都知道我再說什麼,外人到底有什麼權力干涉?
這半路殺出來沒認真看人家留言的竟然罵到我家來,現在這個世道沒腦袋跟不學無術的人也真是非常多,
我真的沒搞懂,這傢伙到底為了我說了什麼這樣侮辱我,還扯到我的家人頭上,
我是應該要感動,我的好朋友有這樣一個忠誠的粉絲,
還是繼續我的不爽情緒,
馬的,當然是超級不爽!!!非常想告~~
-------------------------------------------------------------------------------------------------------
反板大的,就是連個綽號也不肯留,害我們無從罵起,罵起來也沒啥快
感,在這上面唯一一個還有留無名的竟是個『政治迫害者』,這也是夠可
憐的了。
政治迫害者?政治迫害者不可憐,可憐的是不能明辨是非,搞不清楚黑白對錯的人,
反對就有錯?錯在哪裡?
縱使我跟尚爺多有私交,我又不是他的寄生蟲,更不可能事事都應!
反對哪裡錯?你要罵什麼?
沒頭沒腦,搞不清楚自己要責難的對象是誰,那個對象說了什麼,是針對什麼事情而說的,你想罵什麼?
有本事就針對你所理解的內容,講出一番道理來!!!
否則你根本比你拿來罵我的詞句還不如!!
跟尚爺持反對意見最有趣的地方就是用各種不一樣角度和邏輯去辯,
沒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的對與錯,只有每個人認知的是非黑白,
往往他的認知跟我的認知永遠在不同的平行線上進行,
我沒有反對的意見,並不表示我一定認同他的意見。
只不過是他的論點我接受了,我能理解這個人的思考模式是這樣走的,所以我接受,至於我要不要認同那又是另一回事!
像你這樣只會用不需要讀太多書,沒有邏輯又沒有觀點的語言辱罵別人,甚至侵犯到別人的家人,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在半夜寫一篇那麼長的文章闡述這個該死的情緒,
又為什麼我需要用一個這麼理性的態度來告訴這麼陌生人,
你最好給我公開道歉,否則我告死你!
不過我是真的非常不爽!!!你最好認知到這一點,而且順便提醒你,不要以為在網路上用暱名亂罵人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