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消費卷之前,我收到一封信,標題是「了解消費券的意義VS務必用消費券購買國貨!!」
奇怪的是這封信的內容,有很多陷阱,這些陷阱就像陳水扁2000年套用公式就可以計算出來的『作票』一樣,
這種內容根本就是拿來騙不懂事的小孩子。
以下內容都建立在超甲級貧戶,身上連半毛錢都沒有的基礎之上,
看起來合理,實際上除了狗屁不通我還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了解消費券的意義VS務必用消費券購買國貨!!
經濟學上有所謂的「儲蓄的矛盾」,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阱。 每個人都強調儲蓄,整體消費減少;消費減少,生產跟著減少,生產減少,導致所得減少,所得減少讓人人視「保留現金」(安全感)很重要,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於是消費又更減少,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循環)之中。 因此創造「現金的流動」乃振興經濟之必要。 看看一個很有趣的例子: 三個窮漢──理髮師、裁縫師及修鞋匠,因為沒錢,所以均不消費,狀況如下:
假設一般的消費收費如下:
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給了他100元,於是── 理髮師→用50元修鞋,50元補衣。 裁縫師→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 修鞋匠→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 裁縫師→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
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合計100元)再還給朋友。 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每個人都"bling-bling"。
這就是現金流動創造出的價值。 (咦?政府發消費券沒要我們還啊?當我們所得增加,繳的稅也增加了啊!最後還是收得回去啊!) 執政黨提出消費券救經濟,將了在野黨一軍,總不好擋「民」財路,投反對票吧!到時候被冠上「再怎麼野蠻也不能……」的廣告可不好看,於是在野黨提出了更大的紅包── 直接發現金,省下消費券印刷等製作成本,可以從3600元提高發放到3800多元。 看出問題了嗎? 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 如果大家拿到了現金都存起來,豈不又掉入「儲蓄的矛盾」、「貧窮的陷阱」之中?沒有儲蓄價值的消費券才能創造現金的流動啊! 請您用3600消費券購買國貨,一起來幫忙振興台灣的經濟! 例如:家電 鍋具 3C產品 衣服 ,因為這些產品可將您的3600消費券發揮3~5倍效果. 當您購買一件台灣製造產品3600元, (1) 店家可能賺600元,另外3000元向國內大盤商進貨, (2) 大盤商可能賺300元, 再用2700元向國內工廠下單, (3) 工廠可能賺500元後,再利用2200元向國內材料商購買材料生產商品, (4) 材料商賺200元後,又向國內原料生產商下單購買原料2000元, (5) 原料生產商賺300元後, 再向國外原物料廠買進原始物料1700元後 回國內加工分包原料出貨. (自己看看最近的新聞,不是只有台灣可以使用消費卷,包括香港和中國都在爭食這個消費卷的市場,消費卷對台灣振興經濟的效果到底有多少?
政府規定使用消費券可到九月份,時間還是太長,3600消費券方案是促進消費並不是救濟,是要在目前如一池死水的國內市場 ,投下一顆金錢巨石好掀起需求波浪,讓國內市場產生經濟流動,如果時間拖太長就像分批投下小石頭效果將大打折扣. (自己看看最近的新聞,不是只有台灣可以使用消費卷,包括香港和中國都在爭食這個消費卷的市場,消費卷對台灣振興經濟的效果到底有多少?) 希望您能認同,如果承蒙認同,希望借助您的人脈將這一封信, 廣加發送,團結力量大!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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