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視的時候才發現,春天又開始吶喊了!
阿作說過他們參加春吶的那幾年,在墾丁的沙灘上跟著音樂搖擺,歡樂,喝酒,做愛,最後~直接在沙灘上倒頭大睡,這樣骯骯髒髒的度過幾天,
這幾年,春吶的名氣愈來愈響亮,但風評似乎愈來愈差,
很多媒體把春吶裡,酗酒、毒品和性擴大看待,看起來整個春吶搖滾派對,
像極了某種沒有秩序和規範的違法集會場合,骯髒、低俗,而且犯罪,
但事實上,春吶對目前的台灣娛樂音樂界而言,他的存在意義非凡,
這個音樂季培養出不少當今線上赤手可熱的團體和個人,
當初那幾個外國人辦春吶的初衷,也不過就是效法錯應該是引進國外露天音樂會的形式,
搖滾、音樂、重口味,把地下樂團和沒沒無名卻很有實力的音樂人從地底下挖出來,讓更多人認識、聽見。
年輕人、嘶吼、搖滾、酒精、搖擺到頭昏腦脹的環境,加上群眾和炎熱,
青春的血液裡,被挑起的情緒,真是~熱血呀!
但是誰說這些一定跟非法掛勾,人群本來就是一種商機,人聚集的愈多,酒瓶的數量愈高,感覺上欲混亂,毒品的存在才具有意義,
誰會把毒品帶到國家音樂廳裡販售,音樂廳裡的那些人,除了音樂以外,聲音細微、要麻腦袋清楚、要麻昏昏欲睡、要麻正經八百,可能隨時發出的聲音都會類似教條或者覆述一次手上節目單張那些曲目或作家或音樂家的歷史背景!如果真的出現毒品,往往事情都比這些青春搖滾少年還要恐怖而且嚴重。
又說怎麼會有人不知道,這樣龐大的年輕族群是容易被挑釁的,在同儕團體裡可能因為任何因素,而有太多令人意外的行為,
說穿了!誰不知道,這些被附加的『罪孽』只是在這樣的場合被抹黑或者利用而已。
沙灘、比基尼、陽光、搖滾、海洋、嘶吼!瘋狂!
春天是該有吶喊的!
只有在春天,那些放肆的大叫、大笑、大鬧,
才有讓青春更真實的力量!
一直以來,被認為是搖滾掛的我,從來沒參加過春天吶喊,
到不是別人的孩子死不了,別人出事我躲在家,
只是當學生的時候,在這個時期我們總有一場全國的大專院校校際比賽,
曾經,我距離吶喊的位置很近,但隔天一早八點開始,一場排球賽、一場籃球賽還有一場一千六百公尺中長跑,
我們距離人群很近很近,但誰也沒有票得以入場,在沙灘旁邊我們也跟著~唱呀!跳呀!笑呀!搖啊!
畢業之後,發現從台北一路殺到墾丁是一個艱苦的旅程炙熱的南台灣太陽,毒辣辣的,
怎麼也不明白,那個想當年(其實當時也不過才畢業兩年)怎麼那們能忍受炎熱和毒辣的陽光,
失去搖滾的衝勁和力氣,懶散的把精神力放進南邊蔚藍的海洋裡,喃喃自語的說,我的精神力與妳同在!
仙度瑞拉在過了午夜十二點的鐘聲響起時,將一切法術將恢復原狀,
過去的事情都不會再重來,如果再一次,我不會放棄那個青春吶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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